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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塑科技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时间:2024-10-25作者:admin分类:新闻浏览:33评论:0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模塑科技(维权)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3年1月3日,模塑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 万元)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模塑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有投资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模塑科技赔偿损失。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投资者胜诉。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模塑科技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23日期间买入模塑科技股票,且在2022年11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模塑科技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章祥兵律师专栏)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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